1. 人身保险有几种,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人身保险有很多种分类方式,但是理论的说法与实际毕总是有偏差的,有些保险是擦边球的,不是完全一定属于哪种分类。学习知识要灵活,我们了解保险分类更多的是便于自己理解记忆。所以今天,用一张图,从常规且大众的角度给市场上保险产品进行简单分类,简单不是不专业,大家还是要好好阅读的。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全残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寿险可以划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一般而言,寿险的功能主要在于保障家庭支柱的家庭责任,以及财富传承和筹划。
(1)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客户投保至一个约定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发生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的情况,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特点:保险期限固定;保险费率较低;可侧重给经济支柱加保
(2)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时间为保险期间,保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终止,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金额赔付。
保障终身,因此保险公司的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是确定的,不确定的只是时间的早晚。终身寿险除了具备保险的功能外,还具备储蓄的意义。
特点:保障确定,保险费率较高,高额的保单可以具有财富传承的功能。
(3)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也是人寿保险的一个基本险种。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则赔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到期仍生存的话,则赔付生存保险金。
两全保险的生存保险金和死亡保险金的赔付金额是会有差别的,一般死亡保险金为约定保额,生存保险金为保费×一定百分比。
特点:既有保障功能又有储蓄功能。
(4)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一种特殊的生存保险,通常也会被划入寿险的类别。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支付条件,只要被保险人没有身故,每年都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钱。由于具备理财、子女教育储备、养老等功能。
特点:以年金形式给付保险金,每年、每两年、隔几年、满期领取,用于子女教育金、婚嫁金、创业金的准备,也可以用于养老。
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一般是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主要险种为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等。
(1)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以确诊某些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
很简单,就是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患有合同规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就会立刻支付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额。可以用来治病、后续康复、生活,由被保险人自由支配。
市面上重疾险产品形态又大概分为三大类:
a、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
如果发生重疾风险,赔付;没有发生重疾,身故了,也赔付,二者得一。
b、纯重疾责任
只有重疾赔付责任。
c、两全重疾险
保至一定期限的重疾险。保障期限内罹患重疾,赔付保额,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保险到期后仍健康生存,一般则返还保费*百分比。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商业医疗保险,针对被保险人发生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而产生的治疗费用提供的保障,用于弥补社保不能报销的自费支出部分。
一般分为普通医疗险、意外伤害医疗险、住院医疗保险、特种疾病医疗保险等。
目前市面上比较火的百万医疗。能报销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引起的住院所发生的床位费、检查费、手术费、膳食费、医药费等。以高保额、高免赔额、低保费支出的产品结构和高保障性的特点,赢得了众多保险消费者的认可和追捧。
特点:是医保与重疾险的补充,保费低保额高,杠杆强。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就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了死亡或者残疾,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一般来说,意外伤害事故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比如猝死,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险保单中是不涵盖该项责任的。
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划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我们通常所说的一般指前者,后者是仅承保被保险人在参加某项活动(比如境内外旅游、某个展览、某类赛事等)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和残疾。
意外险的保障一般分为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公司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给付。
意外伤害险保费低廉,保费高低一般与年龄无关,因此不管男女老幼,收入高低,都应该给自己配置一份意外险。
意外险是回归了保险保障的本质,是保险产品配置的基础。可以通过一份意外险,小额的花费规避大风险,真正发挥保险的巨大杠杆作用
医疗险一样,意外险的保险期限通常都是短期的,一般都是一年期的,到期后续保。
接下来,介绍财产险的分类:
具体可分为:企财险、家财险、车险、工程险、责任险、信用险、保证险、船舶险、货运险、特殊风险、农业险等。
企财险
企业财产保险指的是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家财险
家庭财产保险指的是以个人生活资料、农具、私住房屋等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车险
机动车辆保险指的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相关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运输工具保险。车险又具体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部分。
工程险
工程保险指的是以工程项目中的财产损失和相关法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责任险
责任保险指的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如: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等。
信用险
信用保险指的是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賠偿责任。分为短期信用险和长期信用险。
保证险
保证保险指的是被保证人(债务人)根据权利人(债权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保险,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简单点说,信用险是债权人投保的保险,保证险是债务人投保的保险。
船舶险
船船保险指的是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
货运险
货物运输保险指的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的保险。
农业险
农业保险指的是农业生产者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把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灾害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保险。
团险的分类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及团体年金保险等。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根据具体的需求,还可分细分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建筑程团体意外伤害险、境外工作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险,商务旅行意外伤害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险
团体人寿保险:是以团体为对象,以团体的所有成员或者大部分成员为被保险人的一种人寿保险。一般都不进行体检,由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的保险单,为该团体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具体来说,就是以公司作为投保人由保险公司和公司签订一张总的保险单,保障对象包括公司的集体成员。
具体还分为:团体定期寿脸、团体终身寿脸、疾病身故团体定期寿险、团体信用人寿保险、出国务工人员团体定期寿险、团体养老保脸
团体健康保险:是以各种社会团体为投保人,以其所属员工为被保险人,约定由团体雇主和员工缴付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分娩住院时,由保险人负责对其医疗期间的诊疗费用、住院费用、看护费用等。
具体还分为:团体医疗保验、团体住院医疗保脸、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团体特种医疗费用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团体癌症保险、团体女性特定疾病保险
团体年金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年金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合同由企事业团体与保险人签订,被保险人只领取保险凭证,保险费由团体和被保险人共同缴纳或主要由团体缴纳。
具体还分为:分红型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团体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年金保险、保证领取团体年金保险。
2. 人身保险按承包方式分几类?
人身保险按承保方式不同分为:
1、原保险:就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建立的一种之间的保险关系。
2、再保险:指保险人将其需要承保的风险和责任中的一部分分担给了其他的保险人的一种保险。
3、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几个保险人一起承保同一个保险,共同承担同一风险。
3. 人身意外险都包括哪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认为可以细分几个类别:
一、按保险期限长短,有短期消费型和长期意外险。
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保险期间一个月到一年,属于消费型,保费低廉,保障内容基本都包含身故、高残和意外伤害医疗,有的还有住院津贴。
承保年龄一般65岁以下,老年人亦可。
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为保障30年,以储蓄型常见,无赔付,满期返还高于本金一定比例的保险金。一般只保身故高残,有的有住院津贴,或附加一些特定高额保障,比如交通工具意外等。
也有保到70岁或更长期限,不返还的。
但长期险本身一般不带意外医疗。保费按年龄,职业几百上千不等。
承保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二、按承保群体属性,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意外险,当然是单人或家庭成员一起购买。投保年龄段65以下的保费低,65岁以上保费高,保额和报销比例都比较低。
团体意外险是以单位给员工投保的一种形式,年龄限制都是在65岁以下。
个人和团体意外也都是短期险,保障内容有身故高残和意外医疗,或有住院津贴。团险保障额度和项目可自选,但伤残和医疗一般有比例限制。
有的个人和团体意外险也包含猝死。
三、按险种保障范围,有综合意外,交通意外,驾乘险,旅游意外,公众责任险,建工险,雇主责任险等等。
综合意外一般是按保障项目来定义的,基本要涵盖身故、高残、医疗等。年龄限制同短期个人意外险。
交通意外是指乘坐飞机、轮船、高铁等方面的保障,保障额度很高。
驾乘险是指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发生的意外,跟车险的座位险类似。
旅游意外,是保障国内外旅行期间的风险。
公众责任险,一般都是商场酒店等投保的,保障顾客在“属地”发生的意外。
建工险,是施工企业为员工按工期或项目额度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以投保人身份为签定劳务合同的员工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类似于工伤保险。
以个人身份投保,投保年龄范围比较宽松;单位团体则限制较大。
另外,无论单位或个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类别一定要定位准确,拿不准则“就高不就低”。职业向高风险变化了,一定告知保险公司变更。
如有谬误,望高手不吝指正。
4. 各类保险之间有何区别?
有以下几种口径的分类
1、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财产保险广义上讲,是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2、原保险与再保险
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具体地说,再保险是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将自己已投保的风险,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一个或几个保险人,以降低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的保险行为,我们把分出自己承保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人。
3、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以“是否以盈利为目标”作为划分标准,保险可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类。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全体社会公民强制征缴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标,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给给予支持。商业保险指保险公司所经营的各类保险业务。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标,进行独立经济核算。
4、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
由国家财政直接投资成立的公司或国家委托独家代办的商业保险结构,为了体现一定的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等,通常会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举办一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 这类保险所投保的风险一般损失程度较高,但出于种种考虑而收取较低保费,若经营者发生亏损,国家财政将给予补偿。这类保险被称为“政策性保险”。
常见的政策性保险有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等。与此相比,商业保险由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公司举办,它们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通常不会经营政策性保险。
此外,按保障的主体分,保险可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按保险实施方式分,保险又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当前世界各国绝大部分保险业务都采用自愿保险方式办理,我国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