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分置,股权分置到底是什么意思?
股权分置是指公司在上市前,为了满足上市条件,对原有股东价值进行破减,对原有非公开持股股东以低于其实际股东权益的价格强制征收股份,因此导致公司上市后,原来的非公开股东持有的股份被分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开流通股,另一部分则被限制流通,不能自由转让,这种被限制流通的股份称为“流通受限股份”。股权分置的实质是对原有股东权益进行破减,削弱其股东权益。股权分置是我国公司改革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变革。
2.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
中国2005年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
简介: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应“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提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2005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经过两批试点,取得了一定经验,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全面铺开阶段。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是为非流通股可以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
由来和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3. 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哪一年?
2005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原先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让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进行现金或股份补偿,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企业和冀中能源成为首批率先吃螃蟹的人,同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可以以回购的方式增持流通股。
4. 股权分置改革为什么要补偿流通股?
流通股是股市当中的食物韭菜!员股市钱财的来源源头?
5. 什么是股权分置?
金融术语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股权分置改革是为了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而采取的举措。
6. 股权分置改革通俗解释?
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股票市场的一次重大股票交易体制改革。在改革前上市的股票,原始股东的股票是不存在解禁期的,也就是不能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在二级市场交易的股票是公司上市时发行的那一部分股票。股权分置改革就是经过公司控股人与全体流通股东协商,原始股东向流通股东让渡部分股权,实行定向的扩股,从而换取公司股票的全面上市流通。i
7. 什么叫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在特殊的发展演变中,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和非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